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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外人員和享受財政撥款的工作人員有什麽區別?

吃財政飯的人不都是在編人員,也不都是在編人員。這是系統中的特殊現象,是系統復雜性的具體表現。

所謂財政飯,是指工資福利完全由財政承擔的公職人員,包括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像輔警、公益性崗位、社區專業人員這樣的編外人員。然而,同樣的工作人員不壹定由財政支付工資。比如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的工作人員,其身份登記為公務員,使用事業編制,但其工資不由財政承擔,而是由單位自有資金支付,稱為工作人員,實際上和企業人員壹樣,也是制度上的壹大特色。

同樣是財務飯,在編的和不在編的有本質區別:

第壹,工資差別很大。人員編制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財政標準發放工資,基本都是按照頂格標準辦理。比如社保是工作人員繳納的。此外還有年終績效、工會慰問、取暖費、物業補貼、住房補貼等各種福利。但編外人員的財務工資基本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雖然有五險壹金,但是基數低,沒有職業年金,年終績效等福利待遇。其實編外人員和在編人員的差距是很大的,大部分都不到在編人員的壹半甚至三分之壹。

第二,發展空間差異很大。編制人員,比如公務員,有固定的職位和職級並行機制。他們不能晉升為真正的領導,但也可以晉升軍銜享受待遇。他們老老實實工作,時間長了,有多大進步,待遇也漲了。可以說他們有目標,有希望。編外人員不壹樣。壹方面沒有晉升機制,他們無法像職員中的人壹樣得到晉升,另壹方面也無法羽翼豐滿。雖然吃的是國菜,但是沒有成就感和歸屬感,看不到希望。現實中,他們挺委屈的。

第三,社會地位完全不同。簡單來說,即使編外人員沒有崗位,崗位也很小。對於非編外人員來說,他們都是領導,壹個負責,在社會上處於主導地位,更受尊重。壹個負責人,做著同樣的工作,卻享受不到同樣的待遇,時不時被人看不起,被人歧視,社會地位很高的人。

編外人員和享受財政撥款的工作人員有什麽區別?非在編人員為“編外”、“臨時工”、“臨時工”,在編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或公務員。

作為壹個在地方政府下屬事業單位做了五年臨時工的我,對這個問題非常敏感,我覺得我有資格自己回答。

我來和大家探討壹下兩者的區別。

01無論是否在編,工資發放的形式幾乎都是基於財政撥款的渠道。其實說工資待遇這麽高有點誤導。其實仔細想想,不管在哪裏,員工的工資不都是通過財政撥款發放的嗎?只是加了“享受”兩個字,讓有些人覺得不剪輯和剪輯壹樣。

其實壹點也不。無論什麽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單位給工作人員發工資,幾乎都是通過財政發工資,只是有的是地方財政機關,有的是單位財務部門。就我原來的單位來說,我每個月的工資也是報財政局的。核對人員信息和金額後,審核通過後會發到我的工資卡上。

在這裏,大家壹定要消除這種誤解,以為不在編的人完全不可能“享受”財政撥款,和在編的人平起平坐。想要獲得編制,只能通過考試獲得。

和用人單位或者勞務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不知道其他地方怎麽樣。就我原來的單位來說,當初簽的是勞動合同。是壹種很常見的勞動合同,類似於壹般公司、企業中的合同。合同規定了我的工作性質、最低工資、休息日等相關信息。

當然,也有很多地方政府機關和部門會和第三方勞務公司合作,從勞務公司招聘編外人員。這些人員在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時,由勞務公司或工作單位支付工資。

在管理上,壹般由用人單位管轄。因為畢竟我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他們的辦公室,吃他們食堂的飯,當然得服從他們的安排。

03晉升渠道,可以說是天壤之別,在可比話題上毫無疑問,編外和在編的晉升沒有區別如果這被懂行的人看到,真的會取笑妳。看到這樣的描述,我笑了很久。

對於非在編人員來說,妳是“臨時工”、“編外人員”,妳是妳所在公司的“二等公民”。妳在任何系統都不會享受任何福利,包括升職。毫不誇張的說,妳現在不是在編人員,拿多少工資,10年,20年,30年,甚至更久,妳還是在編人員,還是那麽多工資。

對於在編人員,不僅可以享受在編人員的待遇,還可以參照相關管理規定獲得職務和職級的晉升。通俗的說就是可以升職加薪,賺的更多,手裏的權利更多。

我是壹名臨時工。我做臨時工已經5年了。本人於2020年6月165438+10月通過職業準備考試,成功登陸。我將和妳討論準備工作的主要問題。所謂編外人員,即編外人員,又稱臨時工,通常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雖然他們的工資也是由財政承擔,但是名義上的用人單位是勞務派遣公司,不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員工,工資發放的主體是勞務派遣公司,不可能享受同工同酬。

比如,正式公務員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資、補貼和獎金構成。此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也是全額繳納。

而不在編制內的,只有基本工資,沒有補貼,沒有獎金。至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通常只按照最低標準繳納。

因此,編外人員的年收入往往只是工作人員的零頭。至於輔警,因為工作強度更大,加班也會有額外補貼,但也只有正式警察的1/3左右,差別很大。

工作人員為正式國家幹部,公務員和參編人員由各級公務員局管理。前者填寫公務員報名表,後者參照公務員法填寫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事業編制由各級人社局管理,簽訂聘用合同。

而編外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屬於企業用工,由勞務派遣公司管理。

以正式警察和輔警為例。前者授予警銜,有《人民警察法》等多部法律法規明確權限、義務、福利、保障。通過公務員考試統壹組織或公安院校聯考招錄。

而輔警沒有明確身份信息的法律法規,地位比較尷尬。他們沒有警銜,權力非常有限,沒有明確的福利和保障措施。壹般都是自己組織招聘。

正式警察有三種晉升和發展的途徑。壹是提拔到領導崗位,副主任、主任、副主任逐級提拔;二是遵循執法職務和警察技術職務序列,享受相應職級待遇;第三,走警銜之路,警司、警督、警監警銜津貼可以大幅度提高。

輔警不是正式在編人員,不可能晉升領導職務,也不能走警察職務序列,沒有警銜,也沒有相應的警銜津貼,職業發展空間幾乎為零。

所以輔警的工資基本沒有增長機制。他們只是做警察的輔助人員,但是同樣的工人工資不同,同樣的工人權利不同。

如果妳喜歡警察這份工作,可以先在輔警崗位上過渡壹下,然後好好學習,考公務員,成為壹名正式的公安民警!

由財政撥款支付工資的人包括在編人員和非在編人員。他們之間的差別不是壹點點,而是很大。

第壹,在管理方面。

對員工的管理有規範的方法,特別是對其編制的管理有嚴格的規定。工作人員中的工作人員必須辦理編制和使用手續,沒有空編就不能進入。目前,如果沒有政策安置、公開招聘考試等特殊情況,成為工作人員是非常困難的。

沒有工作人員,就沒有這麽嚴格的限制和規定,也就沒有編制這麽嚴格的人數限制。就算有總數限制,突破也是領導的事。編外人員的錄用手續比較簡單,有時不需要考試。

第二,待遇方面。

員工的工資和福利在政策文件中有規定。地位、職級、職位、工齡等因素決定了妳的工資和獎金。這些薪酬福利水平都比較高,在當地應該是中上水平,會定期調整。

編外人員的待遇基本上是由用人單位決定的,要看單位怎麽規定這些待遇,也要看財政部門安排多少預算資金來支付編外人員的工資。總的來說,這些待遇比編外人員低,整體收入低壹半以上也不足為奇。

第三,在社會保險方面。

在職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離崗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雖然兩者都是養老保險,但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還是略有不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過渡性養老金與退休時的職務等級有關,所以計算出來的過渡性養老金較高。當然,如果工作人員收入高,繳費多,其平均工資指數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也會高壹些,退休養老金也會高很多。

另外,要求工作人員繳納職業年金,個人繳費4%,單位繳費8%,全部計入個人賬戶。退休後還有補充養老金(職業年金)可以領取。

非在編人員不得參加職業年金,也沒有機關事業單位給非在編人員繳納企業年金的消息(企業年金不是強制的)。

第四,在發展前景方面。

壹般來說,工作人員都有晉升的機會,無論是通過擔任領導職務,還是在級別上,還是在獲得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等方面。,就會有晉升的機會和路徑。升職後,工資和其他福利也會增加。

不在職員之列的人不會有晉升的機會。他們只能拿著更低的工資做同樣的工作,看著員工升職。晉升和提升與那些非在編人員無關。

第五,就努力程度而言。

壹般來說,工作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發號施令的多,壹般崗位工作比較輕松。

編外人員因為地位低,往往在單位幹重活、苦活,那些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往往由編外人員來做,工作相對辛苦。

有時候,在室外工作的不在編制上,在辦公室工作的在編制上;做具體工作的不在編制內,監督檢查的在編制內;工作出成績的是編外人員,向領導匯報功勞的是編外人員。

第六,在失業危機中。

工作人員與單位建立的是人事關系。只要不犯大錯誤,他們可以工作到退休。即使工作中出現壹些小失誤,或者工作中少幹點,或者只是混日子,基本上也沒有被開除或者辭退的可能。也就是說,在員工方面,有“金飯碗”和“鐵飯碗”,工作相當穩定。

編外人員與單位之間建立的是勞動關系。只要妳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或者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領導對妳感到不滿,妳就有可能被開除,丟掉這份工作。所以,不在工作人員這邊的,就是壹個“泥飯碗”,隨時可能被打破。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有不妥,歡迎交流討論。

我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有壹類人,叫聘用人員。

他們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廣義上也屬於公職人員的範疇。工資待遇財政撥款,但不編制。

他們和五線譜上的工作人員有什麽區別?

入門門檻不壹樣。正式編制分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兩類,還有壹類叫參公編制,本質上也是事業編制。但由於單位的行政職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行政編制和公眾參與編制人員的來源主要是通過公務員考試。少數是通過轉業軍官和企事業單位領導轉任的。事業編制要通過事業單位統壹考試。

聘用制人員主要由用人單位自主招聘,如輔警、城管協管員、社區工作者等,是大家生活中接觸最多的。

身份不同為什麽宋江壹生都在意自己的“官”身份,時刻準備著拉攏和實現自己的“官”夢?

現在的公務員事業編制和古代官員沒有對應關系,但中國傳統的官本位思想在現代社會仍然深深影響著人們的價值觀。體制內的編制是千百萬人向往的。

大部分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編外人員,也是邊工作邊復習備考,希望有壹天,能夠獲得壹份工作,完成身份轉變。

待遇不壹樣,雖然都是財政撥款,旱澇保收。但有沒有編制,收入和待遇就大不壹樣了。

對於我所居住的湖北三線城市,壹個在市區工作五年的公務員,平均月薪7000元左右加獎金,加2500元左右的公積金,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公務員醫保補貼(職工醫保住院報銷後,80%自費報銷)。

同樣工作五年的小學教師,平均月薪4000多加獎金,公積金1000多,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工醫保。

也是工作滿五年的機關事業單位聘用制工作人員。沒有獎金,月薪2500左右。有的單位每個月有200-300的公積金,有的沒有。享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

拿地位和工資比現實嗎?

我就通過觀察說說我的體會,直接上“幹貨”。有以下不同之處:

首先,工資基本不變。扣除社保和公積金,妳得到的不到2000元。根據相關協議,每隔幾年只能象征性增加壹次;職員工資是妳的兩倍多,公積金是妳的四倍多。公務員和壹些事業單位也有“車補”,每兩年增資有政策保障。

其次,獎金更少。即使通過了年度考核,妳的年度獎金壹般也只有5000元左右。另壹方面,在編人員的年度獎金沒有限制,壹萬、三萬、五萬甚至更多,通過目標考核實現,非在編人員不享受。

第二,先天不足,發展路徑不同。雖然每個人都享受財政撥款,但那些不是工作人員的人天生就有缺陷。

首先,沒有晉升的空間。不管妳做什麽,成績再好,群眾對妳的評價再高,妳都進不了上級選拔任用的範圍。任何升職、晉升、調動都是人事編制問題,與妳無關!

其次,身份不能改變。因為妳的先天不足,不在編人員的檔案不納入單位統壹管理,職稱不評,獎懲不在範圍內。妳的發展幾乎總是會止步於辦事員。不管妳有多能幹,妳的身份是無法改變的。

所以,無論妳在單位工作多久,身邊的工作人員都不會改變、成長、進步,妳就是壹個“旁觀者”。

第三,任務不同,角色分工。分工不分家,工作有重疊,但有規律可循。

首先,公司裏的工作人員實行了編制,在單位的正式崗位上,四五年內有固定的分工,工作經驗積累和考驗多了,會形成紮實的工作能力;編外人員相對“打雜”,多做復印,值班,出差等。,他們的成長和進步都比較慢。

其次,個別編外人員也受到重用,被安置在人事、辦公室和其他職位。領導還安排寫稿子等重要工作,部門領導也很“懶”,會把壹些工作推給編外人員。但這些都是私人行動,關鍵時刻還是要靠工作人員。畢竟責任不壹樣,要求不壹樣。

所以編外人員的發展和待遇都不是很好。建議35歲以下的抓緊備考,最好能考上公務員,至少考個事業編制,保證高薪和穩定。

超齡不在編的,只能求穩,在單位慢慢幹。如果她是女同性戀,還是很適合去事業單位工作的,以後養老金也能有保障;如果妳是男同性戀,建議妳可以早點離職,出去打拼,會超過這裏“打拼”的收入。畢竟妳得“養家糊口”。

壹家之言,其實是壹磚壹玉。請大家交流討論。

不在編制內的,沒有補貼是不能升職的。

它還表明,掌管財政部的工作人員有兩種:在冊人員和不在冊人員,也稱為臨時工。

這兩類人員的區別應該是非常非常大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簡單分析:

首先,從他們的工作崗位來分析。壹般來說,不在編外的壹定是在壹線工作,不在編外的壹定是幹苦活、累活、臟活,而在編外的壹定是指揮或輔助,很少自己幹。當然,如果是特殊崗位,比如機要崗位,就必須由編輯自己來做。

第二,從他們的薪資分析。在編人員的工資水平壹般高於非在編人員。很少有單位是同工同酬的。其實他們之間的工資收入只是很小的壹部分,他們之間最大的差距不在於工資,而在於工資以外的福利,比如車貼、住房補貼、績效考核獎勵、出差補貼等等。

第三,分析他們的晉升空間。編輯人員可以憑借自己的工作成績壹步步提高。科員、副科、科長、副局長,直到單位的壹把手。然而,那些不在職員之列的人沒有晉升的余地。最多工資會漲壹點,但不可能升職。

有幾個確實能力突出,受到單位青睞的編外人員,被任命為某某科長。但他們和參謀長級的還是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政治待遇。

綜上所述,同樣是吃財務飯的員工,和不吃財務飯的員工,無論是工資待遇、政治待遇,甚至是晉升空間,都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如果可能的話,還是要通過編制,成為工作人員。

穩定性:其實兩者差不多。非在編人員只做自己,基本不炒。器官使用時不壹定要出生。

待遇:被編比沒被編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