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的主要事跡:
1、寶黛釵初會:
賈母憐她無人依傍教育,便接她到自己身邊,黛玉10歲,寶玉11歲。
2、林黛玉葬花:
元月元宵,元春省親,林黛玉偷偷替賈寶玉作了壹首《杏簾在望》。二月二十二日,群芳入住大觀園,林黛玉住了瀟湘館。
三月中浣,林黛玉葬花。賈寶玉要把落花葬在水裏,林黛玉則以為大觀園裏的水幹凈,但壹旦流出去,外面人家臟的臭的混倒,仍舊把花遭塌了。
所以她在園內畸角上做了壹個花冢,把落花掃了,裝在絹袋裏,拿土葬了,任其隨土自化,這樣才潔凈 。
3、詩社奪魁:
八月二十壹日,大觀園成立海棠詩社,林黛玉別號瀟湘妃子。當日就在探春秋爽齋做海棠詩,眾人都推林黛玉那首為上。
李紈力排眾議,評林黛玉詩風流別致,評薛寶釵詩含蓄渾厚。探春同意評林黛玉居第二。二十三日,眾人齊聚藕香榭做菊花詩,林黛玉做的三首《詠菊》《問菊》《菊夢》包攬前三,拔得頭籌。
4、諷劉姥姥:
菊花詩會後,劉姥姥遊大觀園,林黛玉壹舒愁腸,展放愁眉,和姐妹們開懷大笑。她還取笑劉姥姥講的故事道還不如弄壹捆柴火,雪下抽柴,還更有趣兒。
5、淚盡而逝:
林十七歲,正月,王子騰在離京二百多裏的地方被藥死,賈府壹個月內連失兩大靠山。加之賈寶玉瘋癲,賈政放了江西糧道,赴任在即,賈府不得不加緊籌辦賈寶玉婚事。
二月初二,賈母為了給賈寶玉沖喜,又想到金玉之說,遂與賈政議定賈寶玉、薛寶釵婚事。同時,為了蒙混賈寶玉,鳳姐向賈母、王夫人獻掉包計。
初四,金玉婚事意外被傻大姐泄密,林黛玉急痛攻心,去賈母院見賈寶玉,二人最後壹次參禪。十壹日,林黛玉焚稿。十二日,即林黛玉生日當天,賈寶玉、薛寶釵大婚 ,林黛玉淚盡而逝。
擴展資料:
林黛玉人物評價:
林黛玉是壹個美麗而才華橫溢的少女。她早年父母雙亡,家道中落,孤苦伶仃,到賈府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但是她孤高自許,在那人際關系冷漠的封建大家庭裏,曲高和寡,只有賈寶玉成為她唯壹的知音,遂把希望和生命交付於對賈寶玉的愛情中。
她並沒有為了爭取婚姻的成功而屈服於環境,也沒有適應家長的需要去勸告賈寶玉走仕途經濟的道路。她我行我素,用尖刻的話語揭露著醜惡的現實,以高傲的性格與環境對抗,以詩人的才華去抒發對自己命運的悲劇感受。她為保持自己的人格尊嚴和純潔的愛情而付出全部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