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他寫人間草木,寫到馬鈴薯。說馬鈴薯是適於在高寒地帶生長的作物,會退化,如果放到海拔較低氣候溫和的地方種壹兩年,薯塊就會變小。喔難怪,難怪我們家南方的馬鈴薯那麽小,多數只有雞蛋大小。更小的甚至像鵪鶉蛋。所以我剛到北京時發現完整的壹個馬鈴薯竟然那麽碩大,真是相當吃驚。
我直到來了北方才最終接受馬鈴薯即為土豆的說法。在我們那裏,馬鈴薯就是馬鈴薯,從未聽說有人管它叫土豆。相反,土豆這個詞在閩南語裏直譯過去的話其實是花生。我們從小到大就是那麽認定的,從土裏長出來的豆,無論如何也是花生勝過馬鈴薯來得貼切吻合啊。即便南方的馬鈴薯再小,也還沒有小到歸為豆類的程度。所以至今我還是不明白馬鈴薯何以是“土豆”而不是別的東西。
又不過,馬鈴薯也並非只是“土豆”。據說在內蒙、張家口它叫山藥——天啊怎麽會是山藥;在山西它叫山藥蛋——著名的“山藥蛋派”原來竟是土豆派;在雲南、四川叫洋芋;上海人矯情,還要中西合璧壹下,叫洋山芋——這壹來我更茫然了,怎麽說“薯”跟“芋”也是兩大概念啊。
還據說很少有人叫得慣馬鈴薯的,那麽毫不書面的閩南地區反倒文縐縐起來了——馬鈴薯在我們那裏自然得像地瓜壹樣。至於它如何在口語中如此通俗,亦是不得而知,大概這三個字的發音都比較簡單不拗口吧。
來北京之前,我是幾乎不吃馬鈴薯的。最初我還屢次笑話北方同學們,說在我們家土豆都不是用來餵人吃的。可是在這裏,土豆何其流行和家常。土豆絲、土豆片、土豆條、土豆塊、土豆泥、土豆湯、土豆沙拉……各種形式的做法都有——拌炒燜炸燉燒,且各種口味都適用——酸甜苦辣鹹,沒有壹樣是我們土豆同誌不能接受的。入鄉隨俗,我也漸漸愛上了這個不是用來餵人吃的土豆,常常用它燉排骨吃得津津有味。後來我非常遲鈍地猛然意識到我相當熱愛的各種薯片其實也是土豆(而非我潛意識裏壹直咬定的紅薯)做出來的,頓時由衷地對它肅然起敬。看來土豆確實不該涉足溫度不宜的南方,除了餵養牲畜,完全施展不了任何才華。而南方人,就那麽心安理得簡單粗暴地糟蹋了它,其貌不揚的馬鈴薯。
汪曾祺寫他在沽源下放勞動的時候經常畫馬鈴薯花,說它傘形花序,有壹點像復瓣水仙,顏色是白的或淡紫的。聽起來很不錯,想象滿地田野開滿了淺淡顏色的小土豆花,會是多麽詩意且壯觀的景象呀。奇怪我卻從來沒有見過馬鈴薯開花,難道南方氣候太過溫暖讓它失去了開花的能力,繼而長成那般袖珍的薯塊?可是不開花又如何結果呢,雖然薯塊貌似不能稱其為結果——總之我沒有想明白這個問題。
不過開花結果,汪曾祺確實是那麽說的:馬鈴薯的花壹落,薯塊就成熟了。然後他就開始畫薯塊,說相當好畫,想畫得不像都不太容易。哈,確實,馬鈴薯長得足夠簡樸。他說他畫成壹種薯塊,就把它丟進牛糞火裏烤烤然後吃掉——全國像他壹樣吃過那麽多種馬鈴薯的人大概不多。而像我如此愚鈍無知的,即便有機會接觸繁多品種,怕是也分辨不來彼此特征差異。
馬鈴薯的老家在南美洲,什麽時候移民中國,大約尚無人考證,汪說覺得大抵是在明代——與鄭和下西洋有些幹系。至於馬鈴薯何時變成土豆,又變成山藥洋芋等等,則更無從知曉。不過總之現在幾乎遍及中國了,並且成為許多地區日常飲食中舉足輕重的主角。不論麥當勞肯德基的炸薯條,還是農民自家的大燴菜;包括羅宋湯和土豆沙拉,離開了馬鈴薯就都做不成。這些都是我在南方時未曾意識到的,那個在我們眼裏醜巴巴的微不足道的馬鈴薯,竟然如此神通廣大。
關於羅宋湯和沙拉,汪先生最後那句話寫得相當可愛:我希望中國農民也會愛吃羅宋湯和沙拉。因為羅宋湯和沙拉是很好吃的。這裏他是拿“農民寧可在大燴菜裏多加幾塊肥羊肉”這個事情來做比較的。大燴菜我沒吃過,不曉得是什麽味道。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羅宋湯和沙拉確實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