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餐館上班 老板跟別的餐館有競爭力,他就傷心別的餐館生意好,別的餐館來借飯,老板都不借,是不是太?
妳好!常言道: 同行是冤家,這句話壹點也不假。兩家飯店離得很近,妳家生意好,另壹家生意差,生意差的這家老板肯定要妒忌生意好的那家飯店,不但嫉妒,甚至還會想方設法破壞人家的生意。像妳說的這種情況,對方的餐館沒有飯了,妳們老板高興還來不及呢,更提不到幫忙了,如果對方的餐館倒閉了,他會更高興的。從本義上來說,他做的沒有錯誤,借是人情,不借是本分,沒有什麽過分不過分的說法,因為飯本來就是妳們餐館的,如果把飯都借給別的餐館了,妳們的餐館不夠用了,勢必要影響妳們餐館的生意,這都是有可能的,況且妳們兩家餐館又是競爭的關系,妳們老板就更不會幫忙了。所以說,妳們老板這麽做壹點也不過分,他除了嫉妒以外,也是為了自己的餐館著想,古人雲: 利己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