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本段]簡介
作用:
國際法院主要功能是對各國提交的法律爭端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以及有關條約及公約做出判決,或對聯合國其他機構提出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國際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權國家之間的爭端,它沒有刑事管轄權,不能審判個人,例如戰犯。按照有關規定,只有當事國壹致同意提交國際法院的法律爭端,國際法院才能做出裁決。解決各國向其提交的法律爭端,並就聯合國機關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國際法院依據《國際法院規約》和本身的《規則》運行,依照國際法解決各國向法院提交的法律爭端,並就正式認可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國際海洋法法庭,位於德國漢堡,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獨立司法機關,旨在裁判因解釋或實施《公約》所引起的爭端。法庭管轄權包括根據《公約》及其《執行協定》提交法庭的所有爭端,以及在在賦予法庭管轄權的任何其它協定中已具體規定的所有事項
成員:
所有聯合國成員國都是國際法院規約的當然參加國。非聯合國會員國經聯合國安理會建議並取得大會同意後,也可作為規約參加國,如瑞士。(現瑞士已是聯合國的成員國)
法官:
國際法院由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安理會選出15名不同國籍的法官組成,包括正副法院院長各壹名。15名法官必須全部來自不同的國家(安理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美國、英國、中國、法國和俄羅斯必須各占壹個名額)。法官應不論國籍,而且應盡量能夠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主要法系,其中不得有兩名屬於同壹國籍。法官不代表任何國家。他們的任期為9年,每3年更換三分之壹。當選的法官應具有在本國擔任最高司法職務的資格或者是公認的國際法權威。院長任期3年。法官與院長均可連選連任,任職期間享有外交特權、外交豁免權和相關便利。法官人選由常設仲裁院的仲裁員組成的國內團體或各國政府專為國際法院選舉而委派的團體提名,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安理會選舉產生。法官任期9年,並且可以連任,每三年改選三分之壹的法官。所有決議都必須在出席法官多數同意後才能做出。其職能有兩方面:
1、對當事國壹致同意提交國際法院的法律爭端,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以及有關條約及公約做出判決;
2、對聯合國其他機構或各種專門機構就其工作範圍內提出的任何法律問題發表咨詢意見。
現任國際法院院長是英國籍法官羅莎琳·希金斯(Rosalyn Higgins)。
組成:
國際法院的主要機構有簡易程序分庭、預算和行政委員會、關系委員會、圖書館委員會、修訂國際法院規約委員會和國際海洋法庭等。
語言:
國際法院的正式語言是法文和英文。
[編輯本段]裁決
只有主權國家間的爭端才可以提交國際法院裁決。迄今為止國際法院已經做出74項裁決,雖然這些裁決都是強制性的,但是並不是每壹項裁決都得到切實履行。當壹方認為另壹方沒有履行法院裁決時,可以要求聯合國安理會采取行動,以在必要時迫使另壹方履行裁決中所規定的義務。美國曾在1946年執行了國際法院的裁決,但是在1986年國際法院裁決要求美國停止針對尼加拉瓜的非法軍事行動時,遭到美國的拒絕。國際法院指責美國“違反了國際法中有關主權國家不得對另壹主權國家使用武力”的規定,並且要求美國支付賠償金。美國至今沒有履行義務。其他裁決未得到執行的例子還包括:
1、1980年美國指控伊朗非法拘留美國駐德黑蘭的外交官;
2、美國與加拿大在緬因灣地區的領海爭議;
3、南斯拉夫聯邦***和國控告北約成員國未經授權而發動科索沃戰爭;
海牙國際法庭從1993年,其主要任務是對前南斯拉夫地區所謂嚴重侵犯人權和違反人道主義的人員進行起訴和審判。在1995年波黑戰爭結束後,該法庭指控並通緝70多名涉嫌在波黑內戰期間犯有各種罪行的人員。1999年,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對南聯盟發動軍事侵略後期,該法庭又以“種族清洗”和“反人類”等罪名對米洛舍維奇等5名南聯盟高級軍政官員發出通緝令。
國際法院所在地,和平宮
和平宮位於海牙的中心,占地七公頃,於1907至1913年間利用美國工業家和慈善家安德魯斯·卡內基的贈款為常設國際法院而建。
和平宮是壹座花崗巖、沙巖和紅磚的建築物,由法國建築師路易·科多涅設計,房頂是灰色石板,莊嚴雄偉,揉合了古羅馬和拜占庭的建築風格。貝爾格萊德和平宮前邊是草坪,正面是壹系列使人聯想起和平宮宗旨的人物肖像。左側鐘樓高達80米。和平宮內陳設著兩次海牙和平會議與會國提供的木制品、彩色玻璃窗、鑲嵌圖案、掛毯和其它藝術品,反映出世界文化的多樣性。
自1946年,國際法院與(其前身)常設國際法院壹樣,占用了由擁有和管理和平宮的荷蘭卡內基基金會提供的房舍。1978年,在和平宮老房後面建了新房,作為法官的辦公室和國際法院的議事室。該建築於1997年擴建,專供增加的專案法官之用。同年,為給國際法院書記官處官員提供新的辦公室而重新裝修了舊建築的頂樓。
和平宮還是世界上壹個最大的國際公法圖書館(和平宮圖書館是對公眾開放的,不同於國際法院圖書館)所在地,海牙國際法學院夏季課程在此開設。和平宮在工作日開放供參觀。可以從卡內基基金會獲得有關資料(電話:+31 70 302 4137)。
1999年5月,當時擔任聯合國秘書長的科菲·安南先生和擔任國際法院院長的斯蒂芬·施韋貝爾法官為設在和平宮內的國際法院和其它組織的歷史和工作博物館揭幕。博物館位於該建築的南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