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笑話故事 - 為什麽古代戲子被視為下等的職業?

為什麽古代戲子被視為下等的職業?

戲子,古稱優伶。 優:俳優,有調戲的意味;伶:樂工;優伶二字已有輕薄之意。優伶處於社會最底層,被視為賤民,是專門供達官貴人娛樂消遣之用。他們不準參加科舉考試,不被允許同“良家”(軍、民、商、竈四民為良)通婚,甚至連衣著乘坐都有所限制。“娼妓優伶”同為下九流,可娼妓尚有從良的機會,優伶卻壹輩子無法擺脫,實在辛酸。

戲子地位卑賤,大致有以下幾點原因:

其壹,古代中國“官本位”,提倡“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生產力低下,以農為本。“士農工商”,戲子皆不占,不事生產,被視作不務正業。

其二,戲子這職業有諸多有悖倫理綱常的地方。戲子四處奔波演出,無法在家向父母敬孝;在戲臺上,女子拋頭露面,男旦男扮女裝,由於表演需要,原本母子關系卻可能要演夫妻,即使家裏辦喜事或喪事,上了戲臺,仍得該哭哭,該笑笑,與當時的倫理道德相違背。

其三,上了臺,戲曲表演是戲子的本職;下了臺,壹部分優伶卻不得不像“娼妓”壹樣諂媚逢迎達官貴人,既賣唱又賣笑,讓人唏噓不已。所以古代被人視為下等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