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做律師被人認為是壹個很賺錢的行當,很多人想當律師,但恨律師的人卻又比想當律師的人還多,覺得律師賺的多半是昧心錢。西方有壹則笑話說:壹名牧師和壹名律師死後同時來到天堂。上帝給他們分配了新的住處,律師住在壹座豪宅裏,環境優美,空氣清新。而牧師的住所雖然也不錯,但比律師的要差了許多。 牧師便問上帝:“為什麽律師的住所那麽好?” 上帝答到:“能來這裏的律師太少了。” 看來,律師幾乎被冠上 ‘壞蛋’的頭銜了。
當在個人感情與職業道德的矛盾中,律師因選擇了高尚的職業操守,而失去了社會正面評價的時候,再想起律師行業本身就存的種種艱辛,往往使人產生仿徨的心態,不少同行都曾經感慨萬千,我自己也有過為此而難受的經歷,但只要回想壹下從業十多年來,當律師為我帶來的那些刻骨銘心的回憶,我就能肯定壹點:當壹名律師,我不後悔。
律師,壹個神聖的稱謂,壹個讓人尊敬的群體,多少人為了它而辛勤耕耘,多少人為了它而挑燈夜讀。在進律所前,我也曾幻想,有壹天,我壹定要成為壹位名律師:身著名牌西裝,手握轎車方向盤,所到之處,人們無不投來敬慕的目光。可是,今天,當我踏足到這個隊伍時,卻深深地感到:律師,想說愛妳不容易!
律師頭戴的是壹頂荊棘編制的王冠。於是,有人忽略了王冠上的荊棘,只傾慕律師在法庭上“憑三寸不爛之舌,挽狂瀾於即倒”之風采;有人獨嘆服律師“無拘無束多自由,談笑之間黃金來”之灑脫。然而對於壹個敢於仗義執言、追求正義和真理、置名利於度外的律師來說,這壹職業並非僅僅意味著榮耀,而更多的是艱辛、壓力甚至是風險。
如何當好壹個律師,當我踏入律所後,我就壹直在努力思考這壹個問題。對於壹名新手,高談闊論這個話題顯然讓人覺得有班門弄斧之嫌。在這裏,我只想把自己痛苦的思考和在實際工作中的壹些心得體會與各位分享,不當之處,懇請各位同仁批評、指正。
如何成為壹名優秀的律師呢?眾所周知,三角形憑借三個支點支撐而成為最牢固的建築圖形,金字塔便是很好的例子。如果把律師職業構造成壹個最完美的坐標圖形,我想支撐它的便是以下三個支點:
首先,做壹名好律師,必須要具備人格上的魅力。
有人形容律師是:“行走在法律和正義間的使者”,這句話,無疑是對律師職業特性的很好詮釋,也是對律師的價值的極高評價。律師肩負著維護社會正義、扶正法律天平的神聖使命。律師的成名,靠的就是當事人的口碑,這種口碑就是建立在律師人格魅力的基礎上的。壹味追求財富,與律師的稱謂顯然是不符的。不多看、多背、多思考,又怎能有好的寫作能力?不多讀、多練、多學習,又怎能有好的口才,沒有好的表達能力,收入又從哪裏來?靠給當事人作虛假承諾就能有案源嗎?靠介紹當事人向法官行賄,就能打贏官司嗎?靠“敲詐”當事人,就能有好的收入嗎?回答是否定的,這樣做,只能是自毀長城。沒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是不配當律師的,更不可能成為壹個好律師。
相反,具備人格魅力的律師,才會得到社會的認同。提起蘇向祥,大家壹定不陌生,他是齊齊哈爾“8·4”毒氣事件受害者的“中方律師”,經過 8年的不懈努力,為受害者提供無償法律援助,兩次以民間身份起訴日本政府。在中國公民因戰爭問題向日本索賠的幾十起案件中,2003年9月29日東京地方法院所作的這次判決是惟壹勝訴的化學武器案件,它引起了全世界的關註。而蘇向祥也因此被評選為“2003年中國法治十大新聞人物”,他是律師隊伍中唯壹當選代表。人格的魅力使得蘇向祥律師為世人所矚目和敬佩。
其次,做壹名好律師,必須具備法律專業上的業力。
律師是壹項職業,隨著人們的民主觀念和法律意識的日益增強,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更加復雜化和多樣化,社會越來越認識到律師的作用,同時也對律師的素質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這些素質,不象壹件家具,只要幾個簡單的零件就可以組合而成。沒有經過全面的學習和訓練,沒有過硬和紮實的基本功,縱然熟悉法律條文,也是毫無用處的,沒有相當的修養、沒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單純對辦案程序的壹知半解,也是無濟於事的。
在我的記憶裏,有這樣壹個當事人,因買房糾紛請我代理。由於案情復雜,翻來覆去很長時間。在最後審理階段,當事人在法庭上所作的精辟陳述,包括對法律條文的熟悉程度都讓我感到震驚。事後,我才了解到,幾個月時間裏,他壹有空就泡在書店裏刻苦學習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我還記得,壹位年過花甲的老律師對我講過這樣壹件親身體會,他說他在代理壹件產品糾紛的案件中,通過跟相關技術人員的合作,辦案結束後,他都能把這種產品復雜的化學方程式全部寫出來。
這兩件事對我觸動很大,律師作為專業的法律人士,如果能有這股鉆勁,想必,壹定能夠在業務領域裏幹出成績。
正如 《中國律師》雜誌總編劉桂明先生所言,我們要保持和擁有比競爭對手更多的優勢,就必須每天問壹自己:“妳今天學習了嗎?” 是的,惟有不斷學習,努力提升自己,增強業力,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和社會的需求。熱衷拉關系、搞人情、不註重自身業務素質的提高的律師,必將被社會所淘汰。
最後,做壹名好律師,必須具備堅韌不拔的定力。
在壹些人眼裏律師職業有三大特點:收入好、地位高、行為自由。其實,這是壹種錯誤的認識。他們沒看到壹些新入行的律師為尋求案源而殫精竭慮;沒看到壹些律師外出取證時,為省壹塊錢公交車費而步行很久;沒看到有些律師在法律援助時暗地裏吃最便宜的工作餐;他們也體會不到因為司法的不公,讓律師倍感執業的艱辛;沒聽到社會上有些人這樣曲解律師“壞得很,好事壞事、他們全幹了”。此外,當事人隨時都可能找妳,或許在妳睡午覺時,或許在晚上12點以後。妳白天得去跑調查取證、去會見當事人、去開庭;晚上妳還得加班加點,寫代理詞、辯護詞、法律意見書;妳還得利用每—點空閑時間來學習新法規,補充壹些業務知識,等等。面對這些,有些人便開始憂郁、開始動搖、開始抱怨、開始放棄。
記得美國著名律師,路易斯.尼察說過這樣壹句話:“律師就像壹個考古學家,徹底、不憐憫、不屈不撓,是基本的也是無限制的要求。”律所前輩也經常告誡我說,選擇了律師職業,就是選擇了壹種生活方式,對社會大環境、家庭小環境都不要有什麽怨言,根本在於自己怎樣去適應、怎麽去平衡。既然走上了這條路,就堅定不移地走下去吧,沒有堅韌不撥的定力的人是不會在律師業中幹出成績的。
踏踏實實地做人,認認真真當律師。不求有太高的收入,不求有太高的地位,也不求有太多的自在,但求終生有壹個追求的事業,但求能在法律領域有所作為,但求對得起國家、對得起社會、對得起集體、對得起家庭、對得起律師這壹崇高和神聖的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