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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南大碎屍案

96南大碎屍案...............

十二年過去了...令人發指的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屍體被肢解,1000片腸子被整齊地打包在壹起...

1996 19年10月19南京發生了壹起轟動壹時的命案:受害者是南京大學大壹女生,屍體被發現時已經被切成了1000多塊,內臟和頭部也被煮了!

案件發生後,南京警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破案。然而12年過去了,案子依然未破。

最近網上突然出現壹個帖子。發帖人猜測了殺人嫌疑人的殺人動機和嫌疑人的身份背景,並詳細描述了殺人過程。此帖壹石激起千層浪,不少網友認為發帖人很可能是兇手或知情人。

NTU女孩被肢解1000元。

此案至今仍在張小姐心中留下陰影。

案發時,張小姐正在南京大學讀書。她清楚地記得學校櫥窗裏展示的那件帶血的外套——這是警察正在收集案件線索的時候。案件發生後,幾乎所有的女生晚上都不敢出門。

“太KB了。”張小姐現在回憶起來,眼裏還是滿滿的驚恐。的確,這不是壹起普通的殺人案件,兇手的殘忍令人發指。據說兇手殺人後,把死者的屍體切成1000多塊,把死者的內臟和頭顱放在鍋裏煮。後來,死者的衣服被小心翼翼地折疊起來,裝在多個行李中,丟棄在南京市區的多個路段。

1996 65438+10月19日淩晨,遇難者遺體陸續被發現,震動了整個南京城。警方也立即展開調查。但是這個女生性格內向單純,交際不廣泛。她認識的壹些人沒有犯罪嫌疑。

隨後,民警註意到受害人的屍體被切割成1000多塊,切口整齊均勻,應該是對人體解剖學有所了解的人所為。結果,警察調查了醫生、廚師等人,還是沒有結果。

就這樣,12年過去了。盡管南京警方壹直在全力偵破此案,但兇手仍逍遙法外。

2008年9月20日20: 40回復61.178.10。*對二樓南大碎屍案的壹些思考。

首先聲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談這個懸了十幾年的無頭案,完全是出於我個人對這個案子的興趣。之前在網上看到過壹些關於這個案子的討論,但是說實話,大部分都是在講故事,基本沒有什麽有價值的線索。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只能憑借自己的推測,隨意發表壹些看法。我和大多數人壹樣,希望真兇早日歸案,希望受害者的鬼魂早日安息。也歡迎大家壹起探討。

目前網上爭議最大的問題,無非就是嫌疑人是個什麽樣的人,或者從事什麽職業。有醫生說的,有屠夫說的,有廚師說的,等等,原因無非是“刀功精湛”。至於嫌疑人的職業,我就不說自己的觀點了。據我們所知,受害者的屍體被切成了1000多塊,他的內臟被煮熟並整齊地折疊起來,包括他的衣服。這說明嫌疑人心理素質很強,可能懂醫學知識。從這個角度來看,嫌疑人文化程度較高,應該受過高等教育,至少個人素質高於普通初高中教育工作者。試想,壹個只有初中或高中學歷的大老粗,能吸引壹個女大學生的註意。還有殺人後冷靜分屍的能力是什麽?所以我認為嫌疑人是屠夫、廚師或者鍋爐工的可能性很小,因為這些職業的從業人員學歷和素質普遍不高;至於醫生,只能說有可能,因為沒有證據可以用來推理。

但問題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和他的職業有關嗎?我們不妨大膽假設:嫌疑人的職業與“割肉”完全無關,但他有相關知識。例如,他在業余時間自學了解剖學。很多人都看過香港電影《羔羊醫生》吧?這部電影的情節是根據“雨夜屠夫”的案件改編的,其罪犯林過雲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個人覺得這種假設的可能性比較大。

犯罪嫌疑人是如何殺害並肢解被害人的?作案前有沒有在街上遇到被害人強行帶其回住處?不可能,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嫌疑人和被害人並不熟悉,被害人必然會暴力反抗。即使殺人後成功帶回住處並肢解,也沒有必要把屍體切成1000多塊,甚至連內臟和衣服都疊得整整齊齊,或者說沒有理由會導致嫌疑人這樣做。所以基本可以排除偶遇的想法。既然不是偶遇,嫌疑人和被害人應該很熟,或者至少認識。有什麽可以讓兩個人互相認識,互相熟悉?我的觀點是——同樣的愛好。受害者性格孤僻,很少和同學交流,但這並不代表她沒有愛好。也許是因為受害者的愛好和大多數人不壹樣,所以她不和同學交流。當受害者遇到有相同愛好的人時,她的心情會是怎樣的?我壹定很開心,願意向這個人敞開心扉。對於嫌疑人來說,受害者身上壹定有什麽東西能吸引他。這些應該是彼此熟悉的主要原因。那麽是什麽樣的愛好呢?我什麽都不說了,說點別的吧。

南大周邊,包括小粉橋、青島路、顧濤新村,甚至延伸到漢口西路、陰陽營,有我市三大名校——南大、石楠大學、何海。我壹直認為這裏是南京文化氛圍最濃的地方。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同感?這裏的壹切都那麽有味道,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正是在這裏,南京第壹次出售漱口水。這裏的各種東西完全不同於城南或者下關的街道,也不同於新街口等商業區。之所以在這裏有其獨特的地方,主要是因為文化。這樣壹個充滿文化氣息的地方,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當然願意住在這裏,包括犯罪嫌疑人。然後我想說說口惠而實不至。這張CD的內容多是國內不常見的歐美流行音樂和鄉村音樂,更多的是搖滾樂、重金屬甚至那些極端音樂。很多人都有壹個誤區,認為聽搖滾或者重金屬甚至極端音樂的人,性格壹定很張揚,穿著壹定很怪誕。其實並不是。聽這種音樂的人只是那些性格內向,不愛說話,外表非常普通低調的人,尤其是聽重金屬和極端音樂的人。現在這樣的人還是比較少的,那時候恐怕更少。想想吧。1996年大多數人在聽什麽?有多少人明白死亡和哥特是什麽意思?也許有人會問:妳說* * *同樣的愛好,是指音樂嗎?是的,很有可能。我們不妨再做壹個假設。需要註意的是,由於沒有線索,以下只是我的主觀猜測。如果妳覺得我在胡說八道,妳可以只聽故事:受害者剛入學,在校門口逛街時不小心接觸到了漱口水。她立刻被從未聽過的音樂所吸引,但那時候CD還比較少見,壹個普通的CD隨身聽是給她的窮學生的。這時,嫌疑人出現了。他主動把音樂介紹給受害者。當他得知受害者不聽這些CD時,他甚至主動邀請受害者去他的住處,因為他家裏可能有壹臺非常好的音響。嫌疑人成熟穩重的外表、溫和的氣質、優雅的談吐贏得了受害人的信任,於是兩人相識並很快成為朋友。他們經常出入嫌疑犯的住所。他們聽音樂,幾乎無所不談。在嫌疑人面前,受害人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談。她覺得自己喜歡那個男人,嫌疑人似乎被女孩身上的某種東西吸引了。後來發生了什麽,我不敢推測,也許他們相愛了,甚至發生了關系。

2008年9月20日20: 56回復三樓61.178.10。*但受害者不知道自己離死亡不遠了。也許是她的外表,氣質,或者穿著讓嫌疑人想起了過去。童年或青春期發生的壹段不愉快的記憶,激起了他內心深處隱藏的壹個念頭——殺死受害者。他認為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心愛的女人永遠留在他身邊,雖然這可能不是他第壹次這麽做。他覺得受害者和童年的她太像了,他們有太多的共同點,有時候他甚至覺得她就是“她”。嫌疑人開始執念。每當與被害人相處時,嫌疑人總能回憶起“她”以及她帶給他的快樂。當然,也有痛苦。

從以往的變態犯罪案例來看,這類犯罪嫌疑人在童年或青少年時期,基本上都經歷過壹次或幾次傷害其身體甚至心理的事件,這類事件在他們的思想上留下陰影,進而導致後續的犯罪。我們無法核實嫌疑人過去發生了什麽,但有壹點是,事件本身肯定對他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主要是心理上的。

對於嫌疑人來說,受害人就像“她”。他愛受害者,所以他應該讓她永遠留在他身邊,但首先,他應該為她“贖罪”。

我無法給出具體的作案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到被害人的屍體被切成羊肉壹樣的碎片,嫌疑人覺得自己的罪已經得到了救贖,但屍體還是汙穢的,必須丟棄。只有靈魂永遠是幹凈的。只要受害者的靈魂能和他在壹起,他就滿足了。

現在,我們可以簡單的畫壹張嫌疑人的畫像:犯罪嫌疑人,男,案發時年齡在30-40之間,可能在30歲以下,相貌端正,氣質成熟穩重,性格內向,謙虛,單身,高學歷,喜歡音樂,也可能喜歡文學,獨居南大附近,懂壹些醫學知識。

最後強調壹下,以上分析只是在沒有任何線索的情況下做出的主觀猜測,僅代表個人觀點。如果妳覺得我說的不對,歡迎指正和補充。如果公安機關還沒有停止調查這個案件,希望這些能給他們的調查工作提供壹點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