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違”是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員工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現場是否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同行業對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建築工人應配備和使用頭盔、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粉碎機應重點提供和使用防塵口罩,裝配工和機床工應重點提供和使用防護鞋和防護眼鏡。
二是車間、倉庫環境是否幹凈整潔,物料堆放是否有序。
比如氧氣瓶和乙炔瓶不能暴曬或倒置,兩個氣瓶不能放在壹起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寬敞地方,可以堆放在5米以外)。
第三,危險品管理是否規範
有毒物品和爆炸物品管理是否“五對”,危險化學品是否存放在專用倉庫,危險化學品是否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四、重點工程、關鍵設備和設施配備安全裝置和安全警示標誌。
五、動用動火是否經過批準並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六、高空懸掛和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已采取安全防範措施。
例如,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安全預防措施,建立工作現場的安全區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專業人員施工;確定專人進行現場統壹指揮;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等。
七、車間、倉庫、宿舍的設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八、車間、員工宿舍是否按規定設置,緊急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和設施是否按規定設置。
1.工廠的安全出口壹般不應少於兩個;但是1可以滿足以下要求:
(1)甲類車間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100m2,同時生產人員不超過5人。
(2)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150m2,同時生產人員不超過10人。
(3)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250m2,同時生產人員不超過20人。
(4)丁、戊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400m2,同時生產人數不超過30人。
2.車間疏散通道包括樓梯、走道和門:
疏散樓梯寬度不小於1.1m,走道寬度不小於1.4m,疏散門寬度不小於0.9m,門應向外開(人數不足50人時可適當減少,但門的寬度不小於0.8m)。樓梯和走道應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
3、消防器材:
滅火器應根據企業場所的危險等級進行配置。滅火器應根據企業的生產性質進行選擇。比如石化場所要配備泡沫或ABC幹粉滅火器,精密儀器要配備氣體(二氧化碳、哈龍)滅火器,其他場所要配備ABC幹粉滅火器。
九、通風除塵是否滿足要求。
是否有生產過程中產生微量熱、蒸汽、煙塵的車間,是否有帶門窗的自然通風;嚴重車間是否采用機械通風消除有害物質。
十、電氣設備及其安裝是否符合行業標準和安全條件,電氣設備包括發電、變電、輸電或用電設備。
1.輸配電線路:甲類廠房和倉庫、甲、乙類液體和氣體儲罐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近水平距離不小於` 1.5倍桿高,丙類液體儲罐不小於1.2倍桿高。車間內電線不得亂接亂拉,不得用鐵絲、銅線代替保險絲。
2.配電間長度大於7m,建築面積大於60m時,應設兩個出口;配電室的門應向外開;應采取措施防止雨雪和小動物進入配電間的窗戶。
3.電氣設備應接地。
4.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的開關、照明等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裝置。電線要用不燃管保護,庫房內白熾燈要在60w以下(嚴禁使用普通熒光燈)。
十壹、是否有有效的特種設備安全證書。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必須經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登記、檢驗和檢測,並取得使用證。
十二、相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到位。
十三、其他需要檢查的方面。
1,建設項目是否通過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查。
根據規定,需要進行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查的建設項目包括:壹是礦山建設項目,二是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三是使用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的建設項目,四是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範圍內的建設項目,五是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建設項目,六是對國家和地區經濟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七是國家和行業另有規定的建設項目,八是安全生產。審查步驟分為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查。
2、高危企業已按規定開展安全評價。
是指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經營、使用,礦山、煙花爆竹等高危企業和存在重大危險源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必須進行安全評價。
3.員工是否加班?
4.是否根據行業生產特點開展了壹些有針對性的重點檢查和整改工作,比如制革企業的爆破車間安全狀況,高危企業是否安裝了防靜電裝置和防雷裝置等。
5.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
車間安全檢查內容2 1、質量安全管理:生產過程的監督,如原材料的正常使用、操作過程的指導和監督等。
2、原材料驗收相關事宜;
3.負責報告管理:現場監測報告、車間質量報告、計量器具管理(三標度校準);
4、生產工藝、設備隱患的排查和監督整改;
5.質量安全管理培訓:崗位操作質量標準培訓;標準和系統培訓等。
6.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內容3 1,根據驗收檢查標準進行檢查和判定,並做好標記;
2.填寫檢驗記錄,出具不合格通知單;
3、每日異常報告,報告來料質量,包括月報/年報。
4.跟蹤、反饋和確認異常來料;
5、領用量具的日常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