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和家長的關系是壹種平等的關系,壹種需要溝通才能達到同壹個目的的關系,就是為了孩子在家裏更好的成長,家長的教育是在學校老師教的。這是雙方的責任,更不用說誰要求的問題了,因為我送孩子上學是因為我相信學校的教育能力,學費書本費都是我出的。老師的職責是盡力教好我的孩子。
奉承老師真的沒必要,因為老師本身就是壹份普通的工作。他的任務是把孩子教好,很容易造成壹些老師慢慢飄起來。他覺得自己才是真正掌控孩子生死的人,他覺得自己升職是理所當然的事。有的老師不奉承,就是不配合他的工作。如果這種老師浮上來了,他的教學質量必然下降,因為他根本不怎麽關心孩子的教育。
父母送孩子上學是為了享受學校的教育。雖然他們現在有壹定的政策知識,九年義務教育不收學費,但是他們壹個都不應該少交,老師拿到的錢也沒有變。這意味著他應該提供正常的服務。比如之前我去壹個市場買東西,他和我對商品是平等的關系。我不需要給她錢,但我必須要。為什麽在平等的交易關系中,我們壹定要讓自己自卑呢?
雖然說教育孩子和孩子在學校享受教育不能是簡單的購買商品的關系,但本質上,家長和老師每天都要平等地為老師打彩虹。真的沒必要浪費父母,時間不說很容易看不到重要消息。父母是被大形式逼的。有壹兩個人在求愛,拉著大家壹起被求愛。沒辦法低人壹等,但是老師要知道。不要沈溺於這樣的奉承。父母尊重妳,只是因為妳是他的老師。除了壹些外在形式可以省略之外,沒有什麽特別之處。真的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