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上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出,王思聰被執行死刑和身高被限制都與實際的熊貓直播運營商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有關,從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出的限制消費令可以看出,該案於2065438年8月12日立案執行, 以及申請人曹越申請執行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王思聰被執行金額高達1.51億元。 公司和王思聰之所以被嘉定區人民法院於10月9日發出165438+的文書,是因為公司未能在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付款任務,也就是說,他欠他人1.5億元。因此,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和王思聰都采取了限制消費的措施。
中國執行信息公示網信息顯示,王思聰於11.4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標的為151437841元。至於熊貓直播因為王思聰創業失敗,這次可以按照消費限制令來顯示。
從相關文獻可以看出,曹越是鬥魚的主播。被熊貓直播錄用後,相當於根據合同向曹越索賠360萬元。但由於曹越與熊貓直播簽訂了補充協議,這360萬元應由熊貓直播支付,王思聰執行標的高達1.51億元,可能是因為其在熊貓直播融資過程中簽訂了個人連帶保證責任。而在另壹份判決書中,卻顯示熊貓娛樂未支付曹越違約金,於是曹越向嘉定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王思聰作為熊貓娛樂法人被限制高消費。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依據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運用國家強制力,規定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履行義務,保障債權人權利的實現。被執行後,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果無力履行,只需要配合他們,積極履行相關義務,就不會被罰款拘留,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