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公安出入境網上服務平臺”,點擊“預約申請”進行申請;
(2)進入“預約申請”流程,選擇受理省份;
(3)進入相應的“XX省公安出入境網上服務平臺”,選擇受理城市;
(4)戶籍選擇;
(6)填寫個人證件信息,按照提示依次填寫信息;
(7)預約受理成功後,在預約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和照片到辦證大廳;
(8)辦理成功後,會收到短信,帶身份證和收據到自助取證機上取證。
護照處理材料
護照辦理材料有五種。詳情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符合《出入境證件攝影指南》標準的照片;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還應提交:本人戶口簿;
5.本人《出生醫學證明》或監護公證書,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四條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或者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以及中國駐外使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外國機構簽發。外交護照由外交部簽發。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國人民、中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簽發。
第六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及說明申請理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邊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公民因合理緊急情況要求緊急處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