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時撥打和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的,可以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人扣3分;
2.但是刷微博、玩微信、發短信等行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也不容易確定。目前這種處罰的案例很少;
3.但如果司機在開車時頻繁拿起手機看微博、發微信,應該是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也可以罰款50元,記2分。
司機開車時必須註意的交通規則如下:
1.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掉頭或者超車;
(2)有可能遇到對面來車;
(三)前車是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者工程救險車;
(四)通過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交通流量大的城市路段等。不具備超車條件。
2、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行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行駛,讓有優先權的行人和車輛先行通過;
3.機動車在其前方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超車或者占用對向車道,不得與等候車輛穿插行駛。在車道較少的路段、交叉路口停車時,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停車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違規處理流程如下:
1.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違法處理大廳。
2.憑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3.處罰決定書壹經打印,必須在15天內繳納罰款。超過15天,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能超過罰款總額。
4.交了罰款,保留票據,過幾天上網查違法信息。如果違法信息沒了,賬單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網上還是有違法信息,那就拿著交費單去交警隊法制部門說明情況。工作人員確認後,會直接刪除違法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壹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標誌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或者汙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沒收、扣押機動車號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