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勞動報酬問題。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他們對仲裁結果不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