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應當接受和配合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和列車上實施的安全檢查,不得非法攜帶或者夾帶匕首、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非法攜帶或者托運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和違禁物品。進出車站的旅客應當由鐵路工作人員引導。
鐵路托運人托運貨物、行李、包裹時,不得有下列行為:隱瞞或者謊報貨物的名稱、性質;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品,或者在危險品中夾帶違禁物品;隱瞞或者謊報貨物重量,或者裝載、包裝超過規定重量的;其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行為。
旅客或者托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檢查時:在車站,安檢人員可以拒絕其進站或者運輸;在鐵路安全常識列車上,列車工作人員會依法告知乘客進行檢查。因拒絕檢查而影響運輸的,由旅客或托運人負責。涉嫌為危險品,但因客觀條件無法確定其性質,且旅客或托運人不能提供其性質的檢測證明並可通過旅客列車運輸的,鐵路不得運輸。?
在站車內發現危險品時,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在站內發現少量超過旅客限量的危險生活用品,旅客可以選擇交還或者交給站內親友;乘客拒絕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處置危險品或者發現站車嚴禁攜帶、托運的危險品、違禁物品時,應當將物品、乘客、托運人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列車檢查中發現的鞭炮、槍、炮、發令槍紙等危險品應立即進行水浸銷毀。
如發現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危險品或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四類包裹從汽車站到下壹站的運費按物品總重量加倍。危險品交由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交由公安部門處理。需要就地銷毀的危險品,應當就地銷毀,使其失去危害性,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當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憑證。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車站和列車可以拒絕其上車或者責令其下車;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未使用的到站票價不予退還,並在車票背面做相應記錄,運輸合同終止。
旅客負責保管自己的隨身物品,但每人免費攜帶物品的重量和體積為:兒童(含免費兒童)10公斤,外交官35公斤,其他旅客20公斤。每件物品的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60 cm。棒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公斤。
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國家禁止或者限制攜帶的物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承運人不能確定性質的危險品、彈藥和化學品;妨礙公共衛生的動物和物品(包括臭味);可能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以下物品限量: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20ml,酒精、冷燙精不超過100ml,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不超過600ml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獵人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用槍證明槍支和子彈。
鐵路安全知識是交通部、鐵道部和各級政府部門針對鐵路運輸過程中的危險和事故,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提出的安全標準知識。
基本信息:鐵路安全知識是交通部、鐵道部和各級政府部門針對鐵路運輸中的危險和事故,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提出的安全標準知識。
註意事項:鐵路營業線上的越野安全與公眾密切相關。事故分析表明,造成越野傷亡的主要原因是行人走、坐、過鐵路線、過火車站、攀爬、鉆、跳、行人和機動車搶鐵路道口、自殺。禁止所有行人通過鐵路橋梁和鐵路隧道。這些事故不僅導致公民生命財產的直接損失,而且對鐵路交通安全構成極大威脅。特別是機動車非法穿越道口,經常造成列車脫軌。這些事故既反映了部分社會公眾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的淡薄,也提醒鐵路運輸企業、地方政府和相關媒體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和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