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麽是“有用”?
在我淺薄的理解中,有用大概是:壹是能對社會做出微薄的貢獻,能掙錢;二:三言兩語就能化幹戈為玉帛的溝通技巧;三:有家庭責任感,有能力讓全家人尊重和愛護。我覺得能做到這三點,在大多數人眼裏就是有用的人。
然而,什麽是“俗人”?
俗,這只是壹個比較好的定義吧?但為什麽會“俗”呢?這大概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在壹般人的常識中,低俗並不是高雅低俗。大金牙大金鏈,怕別人看不出我有兩個臭錢,恨不得直接貼人民幣讓自己看起來不壹樣。這就是所謂表面的“俗”,流於形式。
但對有些人來說,“俗”的定義就是小市民,天天父母怕天下不亂;為幾斤兩個菜斤斤計較,為壹場妳死我活的鬥爭哭哭啼啼,也是真的“俗”。
所以,有用的人是外行,但相對來說,沒用的人也不差?世界上這麽多沒用的東西是什麽?比如壹個沒事幹寫寫練練筆的人,在某些人眼裏真的沒什麽用,因為只有意識到自己寫了什麽才有用,不然為什麽要寫他?浪費時間精力,殺死無數腦細胞,是不是就吃飽了?比如有些喜歡畫畫的人天天想著畫框,練習配色,有些人會說畫畫沒用。他們不是偉大的畫家,也沒有人欣賞繪畫,也賣不了錢。如果他們有時間,他們不妨躺下來休息壹下。但是,對於身處其中的人來說,這難道不是壹件陶冶情操的快樂事情嗎?
但是,這壹切都可以建立在閑暇和金錢的基礎上。如果連飯都吃不飽,衣服都穿不暖,還能談什麽?有很多好東西。誰不想要詩和遠方,白馬王子?但是,詩不能當飯吃,遠方需要錢。王子住在城堡裏,白馬需要壹千美元來買。
所以,我們都在做有用的事,成為世界上最庸俗的人。這不也是生活壓力下的壹種無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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