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表親不是真正的表親。中國古代實行壹夫壹妻制,允許壹個男人有多個小妾。男人的小妾在家庭中地位低下,沒有發言權。他們尊重他們的妻子。甚至他們自己的孩子也需要承認他們的妻子是他們的生母。原配妻子也有可能讓妾中的孩子嫁到自己家,只是表面上是堂兄妹,並沒有真正的血緣關系。並不是說原配妻子會把女兒嫁給自己哥哥的兒子,這是血緣關系。
02.偷偷處理掉或者偷偷養著長大。而且癡呆、智障或者殘疾的孩子出生在普通家庭,絕對沒有出路,因為養不起也治不好,只能選擇拋棄。大部分都是把這些孩子扔到荒野裏任其自生自滅,而壹些家境好的則會偷偷撫養長大。畢竟他們不缺錢,但壹定不能泄密。尤其是壹些富裕家庭,家裏有這樣的孩子絕對是不祥之兆。如果妳不忍心離開妳的孩子,妳只能讓他們在家裏度過余生。這其實是對妳孩子的另壹種補償。至少孩子們不用面對外面殘酷的世界,不用被嘲笑。
古代的人口不是沒有原因的,只是醫學不發達,也就是當時的人愛家愛嫁,導致健康的孩子出生很少,人口自然減少。現在估計很少有近親結婚了。至少三代以內的近親是不允許結婚的。每個人都不會為了自己的後代去冒這樣的風險。就算至親真的有愛,也不會選擇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