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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是什麽東西

李東明 有這樣壹則笑話。男的說:“妳這麽溫柔美麗,對我又如此體貼入微,讓我怎樣報答妳才好呢?”女的道:“自從人類發明貨幣以來,這個問題就毫無意義了。”這個女的口中的貨幣,就是大家現在每天都必談到的“錢”。這兩樣東西本來是不同的。今天的錢是紙幣,而在紙幣發明以前,使用的金銀銅鐵,甚至是貝殼、綿羊、布匹,都可以叫貨幣的,在政治經濟學角度上講,“錢(紙幣)是國家強制使用的貨幣符號。”既然是“符號”,按理應該是毫無用處的了,可當今之世,誰敢說這個符號是毫無用處的呢?貪官不怕坐牢殺頭,為的是它;美女不惜青春肉體,為的是它;騙子絞盡腦汁為的還是它。這花花綠綠沾滿細菌病毒的紙片真可怕。所以就有魏晉名士口不言“錢”,而蔑稱為“阿堵物”,意思是“這些東西”;也有人憤世嫉俗而做《錢神論》,戲曰:“錢能通神”,稱之為“孔方兄”。這對於錢的褒貶,自它產生的那壹天,就沒有停止過。罌粟好端端的生長在森林山谷,可人們卻偏要拿它來做鴉片,繼而便罵它是毒品,其實,毒品是人制出來的,罌粟又沒懇請人類將它焚燒來故意害人,倒是人類自己,沒有戒毒的自制力便去怨恨毒品,自己好色亡國便罵女人是狐媚,錢也是這許多無辜受害的東西之壹。人類將金銀從地下采出,又冶煉成塊,刻以圖文,人類將紙張(特制的)印刷出來,制成紙幣,這些東西,姑且統稱之為“錢”。是人類將`錢規定成了財富的象征,準確地說是物質財富的象征。於是,人類的壹貫的沒有自制力,又在錢上表現得淋漓盡致了。莎翁在《雅典的泰門》中,借泰門之口道:“金子!黃黃的、發光的、寶貴的金子!……這東西,只這壹點點兒,就可以使黑的變成白,醜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變成尊貴,老人變成少年,懦夫變成勇士……這黃色的奴隸,可以使異教聯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咒詛的人得福,使害著灰白色的癩病的人為眾人所敬愛;它可以使竊賊獲得高爵顯位,和元老們分庭抗禮;它可以使雞皮黃臉的寡婦重做新娘……”這壹毓的醜惡表演者,是人而不是金子,該罵的是人,也不是金錢。以上的言論,不免有“站著說話不腰疼”之嫌。人生在世,離開這象征物質財富的錢是不可能的。而壹旦身陷在茫茫人海,對於錢的態度,就有些難於把握分寸了。因為這是和情感和生活緊密相關的事。當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父親眼睜睜的看著兒子含不成大學時,當養育妳的親娘病重卻無錢醫治時,當妳的愛人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時,當……,這種時候太多了,而恰在這種時候,如果有壹筆不是很“義”的財擺在妳面前時,妳要有多大的毅力才能拒絕?即使是正當的收入,妳不是也要絞盡腦汁去賺,再賺……嗎?更何況,有些事不是錢的問題,卻是錢多少的問題,比如:有人出十元錢,讓妳打妳父親壹個耳光,估計妳不會同意。然而有人出十億呢?出壹百億呢?恐怕這個耳光免不了是要煽過去的。所以,人為財死,有時也很值得人同情,因為為財而死,也比窮死要強些。當然那些守財奴不在其內。錢雖然了不起,可也有它行不通的地方。典型的地方有兩個:壹是遠離人世的地方,比如陶洲明筆下的桃花源或者笛福筆下魯賓遜漂流的荒島,前者是隱世避俗的仙境,後者是積極進取的樂土,在桃花源裏,有飯同吃,不用花錢;有荒島上,杳無人煙,不能花錢。錢離開了它的基礎:國家和社會,所以行不通;二是在現實社會中的某些人面前,錢也是行不通的,這些人的生命中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良知和人格。前壹種地方,我們是尋不著,遇不到的,所以不提也罷;而後壹種人卻教給我們許多東西,他們能夠不為富貴而賣友,所以成就了友誼;他們能夠不為金錢而賣身,所以成就了愛情。因為他們知道金錢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就像呼吸空氣是我們的生存手段,但我們卻不能為了生存便每天無所事事,專門去呼吸空氣壹樣。道理看似簡單,但又有幾人能明白?在這物欲橫流的世界裏,不是正有許多人把原本是手段的衣食住行當成人生目的去追求嗎?因為他們沒有更高的追求。追本溯源,人生是由物質和精神兩種生活構成的,而金錢是物質生活的保障和實現精神生活的工具,前者不必說了,因為錢是物質財富的象征,而對於後者,有人曾有過精彩的論述:錢能買來書籍,卻買不來知識;錢能買來房子,卻買不來家庭;錢能買來藥品,卻買不來生命;錢能買來仆人,卻買不來朋友……在這能與不能之間,就是錢的神力的範圍;在處理這能與不能的關系上,錢就像是壹面鏡子,照出了人品。所以錢還是人格的鏡子,有些人在它面前卑微,有些人在它面前高大,這不是取決於各人擁有錢的多少,而在於他們對錢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