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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奧”宋朝歷史上的奸臣秦檜夫婦竟然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

當時金兵攻打宋朝。秦檜夫婦被金國的金兵抓走,在徐金國住了壹段時間,壹起回到了大宋。回去的路上和老婆吵了壹架,老婆很生氣,指著他的鼻子說:“我嫁到妳們秦家,不過是門當戶對的親事。”光是嫁妝就值20萬。妳怎麽了?現在妳是壹個破碎的囚犯,妳想把我扔在路中間。摸著良心讓狗吃了吧!”秦檜聽了這壹罵,登時無語,順從地拉著妻子繼續前進。

據我們所知,我們的妻子姓王,但我們暫時不知道她的名字。讓我們稱她為王女士吧。王女士有背景。她的祖父是宋徽宗的宰相,她的表妹是著名的女詞人李清照。然而,當她和秦檜吵架時,她沒有提到任何這些背景,只提到她的嫁妝值多少錢。她的嫁妝值多少錢?二十萬銅幣。北宋末年,按照開封銅幣的綜合購買力,壹枚銅幣相當於13角錢。總是1000元,相當於130元。20萬就是2600萬。哦,難怪王小姐如此偉大和傲慢。宋末,尤其是江南,女孩子出嫁,父母花在嫁妝上的錢比男父母花在彩禮上的錢多得多。在當時,常見的嫁妝不僅包括窮人和富人家庭都必須為女兒準備的金銀首飾,還包括壹串銅錢、幾箱布、籠子裏的衣服和成套家具。有條件的家庭甚至用土地和房子給女兒做嫁妝。比如南宋有個叫鄭青儀的姑娘結婚了。嫁妝清單包括500畝土地,30家店鋪,10萬銅錢。相比之下,妻子王的嫁妝價值20萬元,可能顯得有點小。

女方父母之所以要準備那麽多嫁妝,就是怕嫁妝被人笑話。二是提高女兒在婆家的經濟地位。嫁妝越多,她在公婆和老公面前越有發言權。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在宋代女性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完美的體現。當然還有第三個原因:按照宋朝的法律,嫁妝是已婚婦女唯壹可靠的純私有財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動用。換句話說,無論父母給女兒多少嫁妝,都是浪費水。因為以上三個原因,宋人娶了女兒,幾乎不顧壹切地拿出了相當多的嫁妝。比如蘇東坡的弟弟蘇轍,娶了壹個女人,賣了9400畝耕地,折合成近300萬元。那時候蘇哲年過半百,在北京工作多年,連套房都沒買。

父母不惜壹切代價給女兒嫁妝,女兒自然會珍惜得到的嫁妝。進門之前,女方父母會列壹份密集的財產清單,註明給女兒準備了多少珠寶、衣服、房子、土地;過門後,新媳婦會請婆家在祠堂裏做個說法,向祖宗說明媳婦帶來了什麽。這些東西沒有非妻同意是不能用的。綜上所述,為了保護已婚女性僅有的財產權利以及財產權利帶來的家庭地位,不僅要有婚前公證,還要有婚後宣誓。我猜測文章開始前,王女士結婚了,她會對嫁妝進行公證。在婚後漫長的吵架生涯中,她可能不止壹次用這份公證書展示自己20萬的嫁妝,證明自己的合法地位,證明自己值得丈夫的尊重。這壹幕,乍壹看很俗,但仔細想想,又很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