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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父母到女婿家養老,妳覺得算是主人,還是客人?為什麽?

標題錯了,應該是“到女兒家養老是主人還是客人”。當然答案肯定是“主人”。

兒子現住的房是兒媳婚前買的,他們計劃在首套限購期滿換套大房並在同壹小區再買個小套供老人住。我們在省城購了房未裝修,今後退休後裝修自己住。兒子買的小套就讓兒媳的媽媽和再婚的叔叔住。所有的房產都是自己孫子孫女的,至於誰和他們住在壹起,應該是誰需要就誰。壹家人了彼此計較家庭不和諧,年輕人苦惱家就沒幸福感。對於老年人去日已多來日可數,且行且珍惜,有什麽可計較!

這事還真不好說,我們這有個老企業家,兒子在北京讀完大學在北京上班,結婚,老企業家給兒子在北京買了房子,在老家舉行了婚禮並且在北京又二次請客,幾年後孫子出世,企業家帶上老伴,吩咐好公司事情,三個月內別跟他聯系,北京有房子有兒子孫子,還沒去北京住過,結果第二天就回來了,問起原因說住不慣,親弟弟問了才說,親家壹家住在他兒子那,反把他兩夫妻當外人,晚飯兒子去叫親家父母吃飯稱“爸媽”,媳婦叫他們吃飯叫“餵”,飯桌上親家反客為主倒是很客氣,越客氣越郁悶,房子是他買的,這親家有些喧賓奪主,不知臉紅。吃完飯兩夫妻就打包行李住酒店第二天回來了。

腦子有病的人說話,我嶽父出了車禍躺在病床上,我去看他,竟然給我說等我有1000萬就給小舅子給100萬,我心裏那個氣呀,自己死活都在病床上竟然說這話,看病花了10000多,後來我過了壹年了給我老婆說起這個事,我老婆說給小舅子錢是開玩笑,主要不止壹次說過,我說我給10000給妳爸看病其它人給那麽少還不滿足,我老婆說我當時給彩禮少,大家說說我怎麽就碰到這種倒黴的家庭

當然算客人,因為您是外姓人,除非這個房子是妳全款陪嫁給閨女的,那妳住著才硬氣。否則老丈人上閨女家住,怎麽也都是別人的家,怎麽都沒有住自己家硬氣。

閨女也不傻,自己壹輩子結這壹回婚,婆婆公公給自己蓋好了壹套房子,等於給了自己壹個溫暖的家。女方的父母,只顧給自己的兒子蓋房子,妳給閨女什麽了?妳跟妳自己家養老多硬氣,非得跑在跑到閨女家養什麽老?

我們哥四個婆婆公公都踏實伺候好了,送走了。我爸有病住院回來,我媽伺候不好,大家都準備讓我老公不上班了伺候我爹,但伺候人的錢有我們三人均攤式分配,比如現在伺候壹個不能自理的老人,壹個月4500的工資,我們仨人壹人合1500,如果由我老公出面伺候,那我妹就出1500,我弟也出1500,這就是最公平的了。

我們父母他們有家,以前看病住院出院後,我們也讓他們上我家來養,他們才不來呢。他們有他們自己的家,自己有病自己花錢,錢不夠了,兒子拿大頭,閨女有錢多給,沒錢少給,我也不富裕,每次出院給拿個三千五千的吧,只要我媽錢夠,誰的錢她都不要。

我說這父母老家,他就明白,人家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從來不上閨女家養老,人家有兒子呢。孝心兒女都應該有,但是誰輕誰重,這做父母的心裏該沒點數嗎?

首先這個問題,我覺都嶽父母到女婿家養老,不是主人,也不是客人!

就這個問題,曾經我的父親也主動和我提過!因為獨生子女,都會面臨這個問題!

父親提出,他和母親回來以後,和我和老公壹起居住,當時我就立刻拒絕了!首先我考慮到,房子是老公家購買,即使父親和母親去長住,也不合適!因為我不想自己的父母看人臉色行事,就算我的老公同意,嶽父母住在自己的小家,可是我的老公還有他自己的父母,也許有的父母嘴上不說,可是心裏也會不樂意!所以面對這個問題考慮,我建議我的父母,再我的小家附近小區購買壹套房子,這樣可以互相照顧到,偶爾彼此想念可以,我去父母家小住幾日,或者父母來我的小家小住幾日,這都無關緊要!而自己和老公有了矛盾,吵架,鬧小別扭時候,也不至於無處容身所以於情於理還是分開住合適!

生活習慣不壹樣,就好比我和婆婆公公不願意壹起住是壹個道理!所以老公可能也不太喜歡和嶽父母壹起長住!因此我思來想去,還是分開住,逢年過節,把公公婆婆接來三家人壹起過節過年,這樣更美滿!平日裏自己過自己的!這樣沒有矛盾,也關系和諧!

它們如果有兒子,又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那他就算不上是主人。如果家產給妳了,那就是主人。我就是這樣的。我嶽父去世早。嶽母帶著倆閨女,壹個兒子。我愛人是老大,兒子第二,還有個妹妹。農村重男輕女,又是壹個兒子,所以特別偏向。我愛人初中沒畢業就回家跟母親幹農活,供弟,妹上學。她妹妹考大學,有好工作。她弟又懶又滑,不好好學習,沒考上大學,也回農村了。85年,那時他媽和我愛人都勤勞,70多戶的村裏僅有三家萬元戶。他家就是其中壹個。我和愛人88年結婚,那時我很窮,我嶽母看不起我,無論說話處事都不理我。買牛借她壹百元錢得寫欠條。買房借她壹千得花2分錢的高利息。我和愛人都勤勞,幾年就攢了些積蓄,就去縣城賣衣服,後買了樓。就搬到城裏住了,我小姨子和愛人都工作好,也過的不錯。隨著嶽母年齡的變老,他家現在是村裏最窮的。她2012年得了腦血栓,她兒子給我愛人打電話,我愛人接她去醫院,她兒子漣醫院都沒去。出院就接去我家了,後遺癥,到現在壹直臥床,我小姨子給點錢。他兒子看都不看,就別說錢了。更可氣到現在她還是偏向兒子。春種和秋收我不去幫她兒子幹活她就不高興。還總說姑娘壹樣養的伺候是應該的。壹就感覺不壹樣,我在壹個村住的時候,她兒子死個雞,她心疼的壹天沒吃飯,我的牛死了,給她送塊牛肉,她當天就做了吃,還親口說牛肉挺好吃。大家評論壹下,閨女,兒子能壹樣嗎?而且現在在我家想吃啥就要啥。我說這些就是告訴大家:好壞自己憑良心吧。我生氣歸生氣,她兒子不管我還要管。沒辦法,好不好都是老人。

我就壹個女兒,現在剛訂婚,和她男朋友處了幾年了,她兩家都住,因為男朋友家也是獨生子,所以他們明白兩個家都是他兩個的家,房子將來也是他們兩個的,不分彼此,如果孩子多了就會有分歧,給誰多了少了就會有不滿意的,可是壹個孩子就沒有這些問題

當然算客人,因為您是外姓人,除非這個房子是妳全款陪嫁給閨女的,那妳住著才硬氣。否則老丈人上閨女家住,怎麽也都是別人的家,怎麽都沒有住自己家硬氣。

閨女也不傻,自己壹輩子結這壹回婚,婆婆公公給自己蓋好了壹套房子,等於給了自己壹個溫暖的家。女方的父母,只顧給自己的兒子蓋房子,妳給閨女什麽了?妳跟妳自己家養老多硬氣,非得跑在跑到閨女家養什麽老?

我們哥四個婆婆公公都踏實伺候好了,送走了。我爸有病住院回來,我媽伺候不好,大家都準備讓我老公不上班了伺候我爹,但伺候人的錢有我們三人均攤式分配,比如現在伺候壹個不能自理的老人,壹個月4500的工資,我們仨人壹人合1500,如果由我老公出面伺候,那我妹就出1500,我弟也出1500,這就是最公平的了。

我們父母他們有家,以前看病住院出院後,我們也讓他們上我家來養,他們才不來呢。他們有他們自己的家,自己有病自己花錢,錢不夠了,兒子拿大頭,閨女有錢多給,沒錢少給,我也不富裕,每次出院給拿個三千五千的吧,只要我媽錢夠,誰的錢她都不要。

我說這父母老家,他就明白,人家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從來不上閨女家養老,人家有兒子呢。孝心兒女都應該有,但是誰輕誰重,這做父母的心裏該沒點數嗎?

這種事情,別問人,人說了不算!

這種事情,要問地,地城文化和傳統鄉規民俗說了算,

若是在山東曲阜,嶽父母到女婿家養老,根本不存在“主人”、“客人”之說,那就是個段子、是個笑話、是個天方夜譚。孔孟之約,向來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女婿是繞門過的客,別說在女婿家養老,就連在女婿家吃頓飯,女婿家必須在濟寧地區以外才行。

“聖人不過江”!若是在上海主城區內,嶽父母到女婿家養老,那是再正常不過了。上海嶽母,是異常極端的群體,她們喜歡的女婿,比親兒子都親,她們不喜歡的女婿,比陌生人還生。在上海,嶽父母到女婿家過,司空見慣家常便飯。特別是到條件好的女婿家,不但沒有曲阜人那種“掉份”感,而且還傲氣滿滿。

由此可見,“主人”或“客人”?靠的不是人,也不是情,而是大江南北地域文化潛規則背景的作用。

這是家人,朋友。

只有妳樂不樂意他們養老,怎麽還能分主客了。

因為妳娶了他們家閨女,妳媳婦如果對妳的父母就如客人壹般,妳能樂意,所以呢,根據自己情況,看看他們到底適不適合在妳家養老,妳的經濟能力如何。

拋開壹切,妳永遠都是壹家之主,妳是有權利,否定他們要不要在妳家養老,畢竟給父母養老,那是責任,也是壓力。

媳婦都是自己的,何況媳婦的爹娘,可不能分主客,讓媳婦知道了,又得吵架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