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字以表達為要義,神若自卑,則無態度。以心為筋骨,心不壯,則言不壯健;以輔毛為皮層,輔毛不圓,字不潤。神,心之用也。唐·李世民的“意義”
書之妙道,在於精神為上,其次為形質,兼而有之者,可見古人也。南朝時,王僧虔的“筆意之贊”
所以書法的奧妙必須建立在與神相遇的基礎上,不可能去爭取;聰明壹定要用心去理解,不要看在眼裏。吳的“筆坑”